组织机构
一、中心办公室
履行本中心政务、总务、后勤等工作职能。负责文件起草、审核、收发、归档、印章管理、档案管理、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;协助主任召开中心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,负责记录,督促检查中心会议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;负责办理来往有关业务事宜和接待工作;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爱国卫生、维稳、后勤保障、药品、器械、办公用品采购、管理、公用设施、设备、仪器、车辆的维修、保养、调配;完成中心临时下达的工作任务。负责科研与重点学科建设管理,对外事业发展,实践教学与教育培训管理,信息与网络综合管理,网络安全及系统运维管理,生物安全管理等工作。
二、政工人事科
履行党务工作、党风廉政建设、纪检监察、人事管理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完成中心临时下达的工作任务。
三、计财科:
履行财务计划、财务管理工作职能, 负责中心财务计划、财务预、决算工作;做好财务票据管理、报销凭证审核、资金统收、统支、财务统计、报表,工资发放,合理调配资金,提高资金周转、使用率。完成中心临时下达的工作任务。
四、传染病防治科
负责传染病报告监测管理,肠道、呼吸道、自然疫源性疾病以及其他新发、罕见传染病的疫情监测、风险评估和现场调查处置,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的传染病疫情防控督导,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,以及传染病健康教育、防控知识普及等工作;负责结核病管理工作;配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指导、考核工作,完成中心临时下达的工作任务。
五、免疫规划科
履行免疫规划管理,接种组织和技术指导,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(AEFI)处置和AFP病例、麻疹、风疹、乙脑、流脑等疾病监测处置,冷链运转等工作职能。 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》《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》、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》;负责全市儿童免疫规划管理与技术指导,制定儿童免疫规划疫苗计划,根据接种门诊需求进行定时配送;组织预防接种实施,监测和处理AEFI;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免疫规划儿童信息,收集儿童免疫接种情况,按时上报月报表;开展接种率调查和抗体水平监测,评价预防接种工作质量与安全;承担AFP病例、麻疹(风疹)、乙脑、流脑等疫苗相关疾病的监测、流行病学调查和提出相关处置意见;督促、指导全市开展入托、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,并完成补证、补种;定期开展对预防接种门诊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;负责免疫规划异常事故的调查处理;完成中心临时下达的工作任务。
六、地方病慢性病科
履行地方病、慢性病管理职能。负责拟定地方病、寄生虫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,指导全市开展地方病、寄生虫病防治工作。负责实施死因监测、儿童伤害监测及肿瘤随访登记、急性心脑血管监测、高血压监测、糖尿病监测等重点慢性病发病监测的培训、督导、考核、数据审核、统计、分析和上报工作。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,开展“三减三健”专项行动,打造健康支持性环境,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,强化居民的慢病自我防控意识。负责承担我市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办工作,拟定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,负责组织协调,信息收集、整理、统计和上报,撰写并上报项目工作总结,协同相关单位开展项目技术培训、督导和考核。负责全市居民健康档案、老年人及高血压、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,组织开展相关业务技术培训、督导、考核及报表审核工作。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寄生虫病、地方病相关业务技术培训、督导、指导和考核。做好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七、性病艾滋病科
履行性病、艾滋病的宣传干预、监测检测、培训督导及艾滋病的随访管理工作职能。设置科长一名。负责制订全市艾滋病、性病、丙肝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计划,提出防治的具体方案和措施。开展艾滋病、性病、丙肝监测,高危人群以及危险因素调查、人群行为干预,疫情处置。负责全市艾滋病监测的网报工作,及时掌握艾滋病的流行状况,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/病人和涉及艾滋病风险的社区居民提供相关医学管理服务,为本市的综合防治工作提供决策支持。负责艾滋病病毒感染者/病人管理、监测、治疗的检查、督导工作。承担全市艾滋病、性病、丙肝防治技术咨询。开展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,组织宣传活动和人员培训及科研工作。负责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点的管理工作。完成承担的各级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指标任务。做好科室各项工作记录和技术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。做好本科室的绩效考核资料并及时上报。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八、卫生监测科(职业卫生科)
履行职业卫生、放射卫生、学校卫生、食品卫生、环境卫生工作职能。 负责全市卫生监测工作,制定卫生监测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,完成食品、餐具、饮用水、消毒灭菌、公共场所监测,及时出据监测结果 ;负责病媒生物防治技术指导、监测和各类灾害发生后的消毒灭菌指导工作;牵头负责全市学校卫生工作,了解和掌握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情况,努力争取对学生开展健康体检工作;承担食物中毒、污染事故、环境因素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,及时上报调查处置情况;收集卫生监测、学校卫生、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资料,做好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。完成中心临时下达的工作任务。
九、检验科
负责卫生监测、疾病监测的检验工作。承担食品、餐具、水及涉水产品、食品包装材料、学校卫生、卫生与消毒产品、公共场所、地方病防制、职业病防制、医疗卫生场所疾病控制的物理、化学、微生物检测和临床检验及有关传染病监测检验工作,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样本检验或送样、配合相关科室完成采样任务,及时出据检验报告,保证检验的准确性。完成上级临时下达的工作任务。
十、健康教育科
履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职能。负责全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,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市健康教育规划,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、方案和考核标准,对健康教育专(兼)职人员和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健康教育技能培训和技术指导,负责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的培训、督导、考核,发布健康教育有关核心信息,制作分发健康教育传播资料,组织各单位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和大众卫生科学知识传播,提高大众健康知识水平,组织开展全市居民素养水平及烟草流行监测,推动大众健康行为形成,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,完成其他指令性工作。
十一、卫生应急与质量控制科
牵头制定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预案,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预警,负责应急物资管理及技术支持;负责牵头组建应急队伍及管理,开展人员培训、演练及技术指导;负责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、现场处置及相关信息核实报告和评估等工作。负责中心质量体系管理;质量检测报告的存档工作;督促检验检测相关科室建立健全仪器设备、人员技术档案,牵头制定检验检测人员相关培训计划、仪器设备定期检定、校准计划,负责实验室认证评审管理及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相关工作。